出生医学证明“商机”让他走上犯罪道路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户口登记的重要资料。一些违规生育子女的家庭为了逃避交纳社会抚养费,通过非正常途径花钱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在河南省淇县某医院工作的张林飞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伙同表姐夫吴庆兵收受贿赂,为他人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日,淇县法院对张林飞、吴庆兵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再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张林飞免予刑事处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吴庆兵免予刑事处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天降“机遇”

  2007年,张林飞大学毕业后到淇县某医院工作。2014年3月的一天,表姐夫吴庆兵问他能不能想办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张林飞告诉他,现在的出生医学证明都是经过电脑系统自动生成信息后才能打印出来,而且需要提供比较完善的手续,没有手续很难办理。张林飞很想帮吴庆兵这个忙,但是苦于自己没这个权力。令张林飞意想不到的是,机会很快就来了。

  几天后,张林飞接到医院通知,他被抽调到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工作。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工作之后,医院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刘某手把手地教张林飞如何进行系统操作,并给他详细讲解了办证程序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主管这项工作的医院副院长也告诫张林飞,一定要管住自己,不能心存贪念,以身试法。张林飞表示一定按规定办理。其实,他心里想的是,如果一切都按规定办理,岂不是辜负了这份“美差”?

  铤而走险

  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工作后不久,张林飞主动联系吴庆兵,称办理一份出生证明要收取好处费3000元。吴庆兵当即表达了不满:以前他找人帮忙,办一个证只需要2000元,为什么张林飞要3000元?张林飞不客气地说,就这个价格。张林飞之所以主动跟吴庆兵联系,不仅仅是因为之前吴庆兵让他帮忙办理出生证明,更主要的是,吴庆兵是某镇计生办副主任,通过他可以联系到很多要求帮忙办理出生证明的人,进而获得更多好处费。张林飞明白,他只要答应吴庆兵帮忙办证,吴庆兵在中间也能获得好处。

  几天后,吴庆兵把两个新生儿的有关手续给了张林飞,但只给了张林飞5000元。他说这两个证明是一个村的村支书委托办的,每份少给了500元钱。张林飞很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但为了好处费他不惜铤而走险。他伙同吴庆兵共为他人违规办理了7份出生证明,其中有两份是为一位同事帮忙办理的,张林飞收了2.1万元,吴庆兵收受他人现金1.4万元。张林飞还单独违规为他人办理了两份出生医学证明,收受他人现金6700元。

  投案自首

  2014年4月底,和张林飞同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工作的刘某发现电脑录入系统里挂着一个出生证号,但她既找不到存根也查询不到发证、GPU卡(卡内显示孕妇信息)等相关信息。至此,张林飞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事情败露。案发后,张林飞追回8份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并退缴了全部赃款。

  同年6月18日,张林飞到桥盟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之便,9次为他人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实。淇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初查时,张林飞又交代了收受贿赂的事实。同年7月4日,鹤壁市检察院决定对张林飞、吴庆兵逮捕。

  同年10月25日,淇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张林飞有期徒刑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吴庆兵有期徒刑九个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一审判决后,张林飞、吴庆兵二人不服,提起上诉。鹤壁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淇县法院重审后作出了文章开头的判决。

  案后说法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林飞作为医院工作人员,为何符合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要件?淇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敏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发展,有的法律、法规授权某些非国家机关组织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涉案的淇县某医院是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资格的单位,依法具有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权力,其行使的是一项行政管理职能。被告人张林飞作为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实际操作人,符合刑法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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