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随父母姓怎么证明是亲生?

  计划将小孩户口从湖南迁到惠州的付女士遇到了麻烦,为证实母子关系,她出示的儿子出生证明及一家人的户口本均不被大湖溪派出所户籍民警认可。惠城区公安分局户政股告知要提交更多材料来证明母子关系属实。昨晚8时,惠城公安户政部门回复称,已决定先行受理付女士迁户申请,不再要求额外证明材料。

  不随父母姓 没法迁户口

  付女士说,自己和丈夫2009年到惠州工作,近日因为儿子计划上小学,就在惠城区大湖溪买了一套房。5月中旬,她带着购房合同等资料前往大湖溪派出所为自己和儿子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儿子的户口上在外公家。民警检查资料后告知,“你儿子姓氏跟父母不一样,没法迁户口”。“这应该就跟其他地方的新闻事件一样,得让我找更多证明,来证明儿子是我亲生的。”付女士介绍。

  昨日南都记者看到了付女士儿子的出生证明,上面清晰记载,其儿子小张属于付女士和齐先生二人所生。出生证明上盖有“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字样的公章。

  为何儿子姓氏未随父母一方?付女士是湖南安化人,其丈夫是湖北房县人。付女士介绍,自己的公公姓张,但其与婆婆的结合是“上门女婿”的身份,丈夫从小就随婆婆姓齐。儿子6年前出生,夫妻俩决定为公公还愿,让儿子随爷爷姓张。“这样儿子既不随老爸姓齐,也没有随我姓付”。齐先生补充道,儿子的爷爷20年前去世,去世前曾提出要求,称若有孙子孙女将来得“姓张”。

  公安建议改名或增加曾用名

  小孩上小学迫在眉睫,如何顺利迁户口?付女士到大湖溪派出所和惠城区公安分局户政股先后咨询均只获得一种答案,儿子得改姓氏。“他们只说了一种方法,儿子得跟我们父母一方姓”。

  这让齐先生为难。齐先生称,一边是他父亲的生前夙愿,一边是儿子迁户口上学的需要,“已经纠结了一个来月,希望公安能依法处理,出生证明应该足以证明父子和母子关系。”

  惠州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户籍民警向南都记者介绍,“姓氏不同父母,迁户口被要求更多的证明材料”,这样的要求是根据省公安厅的通知,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户口管理。“有的地方的变通办法是,不改姓氏,但让小孩迁出地的公安出具证明说明姓氏与父母不同的原因”。市民蔡先生曾为此咨询市公安局户政科,户政科建议在小孩姓名资料后增加一个曾用名,姓氏随父母一方的即可。

  昨日下午5时,南都记者就此个案咨询惠城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人士。该人士当晚8时50分回复,惠城公安户政部门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经过谨慎研究,该局已经决定先行受理付女士及其儿子的迁户申请,不再要求额外的证明材料。

  付女士出示了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公安部门认为无法证明母子关系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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